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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下黑(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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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果山里,黑猴子和我有过三次交易。第一次,是两百一十多年前,花果山当时还是一片世外桃源,还不是鼎盛的万妖之国。有一天黑猴子取了水帘洞的宝贝来找我,要和我换取另外一件异宝。但是普通的宝物我怎么会放在眼里。”大魔王陷入回忆,“现在想来,那时的花果山还是一个挺好玩的地方。”

  “我拒绝了黑猴子的请求。三天后,他再来找我,提出可以用他自己的寿命来交换那件宝贝。可是一只猴子的性命算什么,一点都不好玩。所以我又拒绝了他。”

  “他要换什么宝贝,连命都不要了。”

  “那是一件可以改变花果山命运的宝贝。后来,黑猴子又屡次纠缠我,于是我想到一个可以让他知难而退的方法。我知道他最珍视的东西就是理想和友情,就提出让他拿二者之一来交换宝贝。

  “他在我门前纠结了一天一夜,那囧样实在太有趣了。最后,出乎意料的,他居然同意出卖自己的理想。当时,我以烧蓍草占卜的方法也窥得天机有变,知道花果山将有搅弄风云的一日,于是我就答应了他。”

  大魔王脸上浮起诡异的微笑:“我当时拔了他一根毛作为容器,将他的理想褫夺了。等他离开后,我就将这条毛变成了尾喜。”

  乐风很不开心,他疑惑地盯着大魔王,一直摇头:“为什么你要这么做?这好残忍。”

  大魔王大笑:“因为我想知道,一个有抱负的妖怪抛弃理想之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也很期待,当被抛弃的理想化作人形,与他的主人相遇时,他们会产生什么火花。

  “他们会像旧别重逢的父子,还是反目成仇的怨偶?事实证明,当一个人看到他抛弃的再也找不回来的理想时,他将不再热爱它,不再珍视它,他会嫉恨、恼怒,会厌恶对方,仿佛对方的存在就是对自己的一种羞辱,必须完全毁灭对方才能获得平静。”

  “你好可怕。”乐风畏惧地离他远点。

  大魔王耸耸肩:“不,孩子。在我这里讲究等价交换,他得到了一件至宝,而我只是从他身上拿走了一点乐趣,这很公道。”

  “他死的时候,希望将自己托付于你,应该是希望你能带着他离开灯下黑。”买妖对乐风说道,然后把那一根毛放到乐风手心里。

  “尾喜?”乐风轻轻捧着它,喊了它一句。那个毛招摇了一下,呲一声变成灰烬,融入了乐风掌心里。

  “让弱小和强大平等,让卑微的努力得到尊严,让软弱的规则得到遵守。”

  乐风呢喃着尾喜说过的话,虽然不理解,但忽然觉得他火热的心仿佛跳动在自己的身体里。

  乐风盯着大魔王:“既然你答应许我四个愿望,我请求你让我师父快点变回人形和救回我师伯。”大魔王又为难了:“你的师父是南部瞻洲的柳妖吗?我听说过她的事。但是恢复人形是怎么回事?”

  “我师伯把她救回来了,但她现在还是一棵小柳树,我想让她快点长大。”

  “嗯?如果只是魂归地府,还可以通过行贿地府官员将其赎回。但是她连魂魄都已经化作灰烬,如何被救回来?”大魔王在心里暗自盘算,又看看骡子别捏的神色,已经猜想到一二。

  “既然你师伯救回了她,那么也就只有你师伯才能让她快点长大了。”大魔王敷衍道。

  “为什么我说的愿望你都不能实现?”乐风抱怨。

  “好吧。让买卖二妖作证。为了补偿你,灯下黑将永远为你开放。而你求的四件事,我都将竭尽全力地为你去办。”

  “那你放了花果山的狮子精它们,然后帮我救回我师伯。”

  大魔王点头:“买妖,你去放人,然后先带他们两个启程前往花果山。我稍做准备跟上。”

  乐风骑上骡子:“那我们启程了,你记得每隔一个时辰就用银针扎太阳穴,让自己的血奔跑起来。如此一个月后就会痊愈了。”

  “嗯。去吧。我的小神医。卖妖,你扶我到街市上,我要去外面找个人。”

  两支队伍于是分道扬镳。

  19

  买妖是个温柔的人,他牵着骡子,踏云步空向花果山而去。

  “为什么你个小孩子会懂得医治我们大王的病?”买妖忍不住问乐风,“之前从各地请过那么多名医都断不了他的症。”

  乐风附在他耳边悄悄说:“以前我师父也行医治病,他教我医术是从治猪狗骡马开始的,治人我还真不会。你们大王的情形和我师父以前遇到的一个病例非常相似,当时王二狗家的种猪病了,赖在猪圈里不动,只吃饭长肉不播种,整日阴沉欲死。

  “我师父看了之后,说它是因为生活过于无忧无虑,饱食终日导致过度肥胖,而肥胖之后又堵塞筋脉,造成头部多油缺血,自然阴郁厌世。后来我师父开刀给猪放了三大桶油才见到血,又让一匹马拉着猪跑了三天三夜才算是治好了它。”

  难怪了。买妖点头自言自语:“那些大夫再高明,也不敢告诉我们大王,他是得了和猪一样的肥胖病才会觉得了无生趣的。”

  乐风拍拍骡子脑袋上的肥肉:“人还是要多活动,多锻炼,才会觉得世界欣欣向荣充满生机,否则眼前就是一片黑暗。”

  “滚。不要指桑骂槐。老子天天被你们骑,活动已经够多了。”

  另一边,卖妖扶着大魔王走到灯下黑的尽头,尽头之外就是高耸黑峻的山脉,山脉的另一端就有通往北俱芦洲的怒川。

  断了一只手腕的侯爷被他们赶上了。

  大魔王开口:“既然来了为什么又要匆匆离去呢。我就说是谁在捣乱,封印了小白龙的法力,又一路设计把那个小鬼赶进灯下黑,引入我的宫殿中,还能让我一时察觉不到。”侯爷把人皮一撕,扭过身来,居然是一个眼大鼻高,高挑貌美的女子。她身姿落拓,好比寒风中的雪松。她的耳垂饱满圆润,耳朵上还打着四个耳洞,挂着四个银色的圆耳环。

  “我知道你之前在找我,想让我用听风叙事之术帮你找到治病的方法。这不,我已经把能够给你治病的人送上门了。难道你还要怪我?”

  “治病没错,只是治病之法着实让我痛苦不堪。”大魔王擦了擦屁股还在流出的油脂,“而且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让我去帮那个小猫妖,难道就是为了让我卷入花果山的纷争里?”

  “我与他们割袍断义时说过,从此花果山如何与我两不相干,所以我再也不会插手花果山之事。但是你不同,你是一个多事的邻居,哪里有热闹,你就可以管上一手。”

  “你到底有什么打算?”大魔王步步逼近她。

  “既然我们追求的事业已经步入歧途,那么万妖的花果山时代由我们开启,就由我们来结束。让我们把自己当成薪火,在全新的时代拉开大幕之前,为他们照亮一段黑暗的路吧。”

  “神经病!你到底在风中听到了什么?你告诉我,我可不能任人摆布!”

  “我听到了,你我都在此劫之中。”

  两只乳白的触手突然从地底钻出,像一圈一圈的铜环,套住了这个奇怪的女子。

  “我从来不怕灾劫,女娲补天时代我都经历了,还怕什么呢,大不了是一死。我感兴趣的是你身上是否也有这件东西。”大魔王从层层叠叠卷着的肚皮之下掏出一条青灰色的尾巴状的皮套子。

  “我就知道黑猴子把黄猴子的另一部分胎衣给了你,你才这么与他为善,还提供兵器给他。”

  “如果你也有,不如拿出来交换吧,我照样可以为你鞍前马后。”大魔王笑眯眯的胖脸挤成一团,但触手却越捆越紧。

  “你个黏糊糊的蜗牛精,还是笑得这么恶心。我纵使有胎衣,也不能给你。少陪了!”女子冷冷一笑,忽得化作微尘,融入风中飘散无影,触手无力地掉到了地上。

  “哼。通风大圣,果然名不虚传。”大魔王收回触手,又揩了揩屁股上的油脂。

  “走吧。拉着我跑几圈。”大魔王吩咐道。

  20

  狮子精、牛精和蛤蟆精带着群妖走出了灯下黑,他们爬上高耸的山脉,准备前往北俱芦洲。

  “听说那是一个严寒、地广人稀的地方,奉行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没有尔虞我诈。这样的地方最合适我们了,我们抱团生存,应该能占一个山头。”蛤蟆精憧憬地说。

  狮子精想了想:“言之有理,只是我们谁是老大?”

  此问题一出,看似和睦的群妖顿时拔刀弄枪,相互仇视,随时要决出一个高低。

  “谁是老大?谁站出来告诉我,逃兵应当如何处置!”一个讨人厌的问题被抛了出来。“谁是逃兵?谁在说话?找死吗?”牛精怒吼。

  “是我。”远处的巨石阴影下有一个人,他太黑了,以至于他们没有发现他。而这么黑的人,只有一个。

  “黑大王!”狮子精最先看出了对方是谁,惊得连连后退。

  “你们说的很好,找死,逃兵就是找死。”黑大王慢慢走出阴影。

  “我们不是逃兵,花果山卖了我们,该死的花。”蛤蟆精永远没办法把这句话说完了。

  黑大王驱神的巨臂挥过,蛤蟆精化作了肉糜。

  退无可退,群妖蜂拥而上围攻黑大王,虽然各有奇技,但不懂得配合。

  不过一盏茶的工夫,群妖无一幸免地命毙当场。

  “倒也有些本事,早知道就不卖你们了。可惜花果山不能有污点。委屈了。”

  黑大王抹掉脸上的血渍,从耳朵里掏出一朵花果山的小花,抛在他们的尸体上。

  寒风烈烈,他要回去再和青道士谈一谈了。

  嫁还是不嫁?<!--PAG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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