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去好好生活
冬天终于过去的时候,杰夫说带我们一起去野餐。
丁丁幼小时,每到春天,他幼儿园的同学都去了郊外,便常常问我什么时候也可以。
心情好的话,我也许会回答:“如果你父亲愿意的话,我们就去吧。”
但他父亲从来没有愿意过,离婚后我连这句话也收了回去,从此缄默。
事实上,丁丁对他的生活状态不可谓不了解。因此我再也没有听到过那么天真的憧憬。
杰夫的风格是说去就要去,并且负责打点一切,让我和丁丁什么也不要管,连我给他一点置办食品的钱,都被拒绝了。
杰夫在我家住着,好像常常也出去做一些零星的工作,每过一段时间,会交给我一点钱,不多,但足够他自己的吃喝,甚至还会多一点出来补贴家用。有一次他走进来把钱丢进我手里,好像在想什么事情,神气心不在焉的,然后很随便地说:“犀牛,这个月生活费只有那么多了,要打要杀请便吧。”
他甚至都没有看我,这样没头没脑地说完,转身就走了,样子像一条落荒而走的流浪狗,还抱着头,好像很怕后面会飞过一个锅铲来砸他似的。
我想犀牛大概是他以前伴侣的昵称,大家吵吵闹闹过着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日子,最后不知道怎么样就分开了吧。
这世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论复杂到什么程度,都可以这样三言两语的交代过去,遇见了,分开了,又见到了,又分开了。
无论如何,我们最后空手空脚出发,看看他那个甩在肩膀上软塌塌的袋子,我简直怀疑今天是愚人节。
“请问阁下可以给我们吃什么呢?郊外满地的野草?嗯?难道我们俩是兔子吗?”
明明是很认真的谴责,他却捧腹大笑,当成我的幽默感提升汇演。
我拿他没办法,嘀咕着要去开车,结果被他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丁丁,走了出去,我的眼睛瞪得都要出来了:“你要干嘛?走路去?”
他对我眨眨眼:“运动一下有何不可。”
本城居民,常规野餐的地方,在离市区大约四十公里左右,孩子比较大的家庭,如果不怕开久一点车,可以去到一百公里外的山野,那里有漫山遍野的野花,春来的时候极为绚烂,有个别名就叫野花墟。
走的话,先不说丁丁,就算杰夫你身体好,走一百公里也要一天吧,走到那么晚去干什么,抓猫头鹰吗?
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他好像已经很了解我的脾气了,随便我说什么,不理会就是。何况他还拉着我的手,掌心传来的暖流像钻进了我的心,一阵一阵的,我的脊背都好像要酥了,声音渐渐低下去,终于乖乖闭嘴,转眼看到丁丁在一头做鬼脸,促狭的笑,我的脸“腾”一下红起来,隐约觉得,就算要这样走上一百公里,似乎也不是一件什么坏事。想着自己的小心事,脚下信马由缰的走,不过一阵子,听到杰夫快活的说:“到了。”
到了?我定神四处一看,几乎当场就跳起来。
真的是野花墟。
我们就站在野花墟那片著名的草地上,四周还三五成群的分布着和我们一样专程来野餐春游的人,花花绿绿的餐布铺在如茵绿草上分外显眼,人们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好不热闹。
杰夫对我张开嘴巴发傻的样子看来很满意,笑眯眯的放下肩上的袋子,招呼丁丁:“把东西拿出来吧。”
丁丁比我要镇定自若的多,我忽然想起他们上次还去了夏威夷,比野花墟可远一点吧。他应声跑过去,从杰夫的口袋里摸东西。
餐布,家庭装的饮料和果汁,包装精美的大盒寿司,新鲜欲滴的各色水果,一串串抹好调味料的荤素串烧,餐具,板凳,纸巾,小音响,吊床,最后掏出来一个好大的野用烤炉和一包炭!我的天啊。
这些东西堆在地上,堆成一个小山,就算寻常的小轿车,也完全放不下。我半信半疑地对这地上猛看,生怕一个错眼,那两苹果就不见了。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忙忙碌碌,我难得这样悠闲地背着手站在一边看热闹,这时候有人在我身后轻轻拍一下,说:“美丽?”
这声音就化成灰,我也认得出来。虽然分开多年,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将从前都淡忘,但转身看到那熟悉的面容,千头万绪之下,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是丁丁的生身父亲,男人的容貌被时光眷顾,这么久过去,竟然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他穿剪裁考究的野外衣物,但是领口鞋子都很干净,看样子过着无可挑剔的生活。他对我微笑,亲切的说:“这么久不变,你比以前还要瘦呢。”
我还是愣愣的看着他,连自己也无法明白为什么感受到难以压抑的狂热。那仿佛是迷恋,又仿佛是怨恨,或者这二者根本就是一体。许久,我咳嗽一声,艰涩的说:“你好。”
我们的对话惊动了杰夫,他走过来,搂住我的肩膀,说:“美丽,这是谁啊?”
他搭在我身上的手臂就像清早的闹钟一样,把我从恍惚中一把推了出来。我强作镇定介绍他们认识:“杰夫,这是约翰。”犹豫了一下,觉得没有什么好隐瞒:“是丁丁的爸爸。”
两个男人握手寒暄,互相对望,前夫想当然的认定了我和杰夫的关系,不自觉就傲慢的抬起头来,我是被他抛弃的女人,接受者似乎理应低他一等。可惜这种优越感没有维持超过十秒钟,因为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杰夫都是比他更出色的男人。
我印象中的前夫,是很少有人可以匹敌的美男子,就算杂志上精心装扮过的模特,也不见得比他更吸引人,但这瞬间,我发现自己的记忆其实有一半是虚构,在真实面前相当可笑。三个大人面面相觑,引来了丁丁,径直就扑到杰夫怀里,再转头看眼前发生了什么事。
很久以前,丁丁刚刚开始学会走路的时候,约翰偶尔回到家,都会在门口得到孩子这样笨拙急切的拥抱,有时候他会敷衍一下,更多时候是直接推开,急匆匆的来了又去,倘若丁丁在后面哭闹,他便对我投来厌烦的一瞥。
约翰或者也想起了同样的情节,因此他蹲下身来,对丁丁伸出双手:“儿子,来。”眼角飞快地向杰夫一望,带着少许得意的神情,是一个极度自私者对奉献者的嘲弄。就是这神情,在我心中激起了不可名状的厌恶感。
是他的儿子,不过他很少记得起来这一点,有意思的是,会遗忘的人也不光是他一个而已。
丁丁听到他的呼唤,转过头来,看了约翰一眼,那眼神几乎令我笑出声来,里面有惊讶,有迷惑,有审视,最有趣的是,有蔑视。
他完全不理会约翰,只顾紧紧搂住杰夫的脖子,说,“我们的篝火熄灭了,怎么办呢?”
杰夫拍拍他的头,亲昵地说:“那我们再点一次吧。”
他把丁丁呼啦一声抡起来,孩子快活地哇哇大叫,整个人骑到杰夫宽阔的肩膀上,两个人雄赳赳气昂昂地,大步流星回到篝火旁,忙活去了。
约翰讪讪的站起身来,对我不满地耸耸肩:“你带的好儿子,自家老子都不认。”
我忽然间心平气和,淡然说:“有其父必有其子。”
他不知道我竟然会反击,愣了一下,丁丁在不远处忽然大叫起来:“有蛇,有蛇。”
我一下子跳起来,但反应更激烈的是约翰这个大男人,竟然一下子脸色苍白,双腿都在微微打战,一迭声问在哪里,蛇在哪里,想跑又不敢,生怕惊动那条四处游走的异物——对约翰这样的城市生物来说,连蟑螂都是需要认真对待的怪兽。
唯有杰夫是笑嘻嘻的,问丁丁:“是蛇吗?不是蚯蚓吗?”
丁丁拼命点头,天真的说:“很大一条,黑色的。”
杰夫回答他:“好吧,让我看一下。”
他蹲下来,伸出一只手,放在草地上,食指轻轻勾了一下,招呼谁过来一样,没过一会,周围的草地里连续不断发出簌簌声,而且声音离我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猛然之间有一条相当之粗的黑蛇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下爬上了杰夫的手掌,盘成一团,把他的手完全盖住,三角形的头部骄傲地树立起来,向四周睥睨,眼珠是灵动而妖异的红色。我惊叫一声,本能的抓住身边的约翰,谁知他比我吓得还要厉害,一跤摔在了地上,狼狈不堪,随即甩开我的手,连滚带爬跑了,我目送他跑到十数米之外,和两个打扮入时的女子坐在一起,气喘吁吁,立刻就在收拾东西,似乎被吓得不轻,准备打道回府。杰夫托着那条蛇,给丁丁看,孩子完全不觉得危险,伸手去触摸蛇身,惊喜地说:“真的是滑滑的,生物课本没有骗我啊。”可能觉得这种话实在太愚蠢,那条蛇转过头来,白了丁丁一眼。杰夫笑嘻嘻的说:“丁丁,这是小黑,这一带的蛇王,你以后再来这里野餐,记得和它打个招呼。”
丁丁完全当成一件正经事在听,频频点头,还伸出手去,问杰夫说:“我怎么和它打招呼啊。”
这时候那条黑蛇将尾巴竖起来,在他的小手上轻轻一搭,恰似握手一样,千真万确我还看到,它红色的眼睛还眨了一眨——蛇会眨眼的吗?
寒暄过—倘若算是寒暄的话——小黑蜿蜒下地,在杰夫脚边盘旋了一圈,颇有点恋恋不舍之意,杰夫笑着说:“知道了,知道了,我下次再来看你好不好?”
得到诺言,小黑很满意,这才往远处游去,它一开始慢吞吞,还不断回过头来对杰夫行注目礼,忽然之间深深隐入草丛,只见一条黑色的线如同闪电一般远去,途中还经过约翰那群人身边,后者正闹闹哄哄拉拉扯扯,大概约翰要走,女孩子不愿意,大家争起来。不防小黑像只海豚一样高高跳起来,在约翰头顶上做了一个高难度的神龙摆尾,打得空气一声响亮的啪啦,然后再度消失,转眼就不见了。留下那群人吓得鬼哭狼嚎,不知道自己来野个餐而已,怎么要得到这样鸣枪警告一次的待遇。
多少年的郁积,在看到约翰那可怜虫一样惊恐脸色的同时一扫而空,对于自己为什么会为了这样一个男人颠倒,简直不可思议,我心胸大畅地回到杰夫和儿子的身边,他们已经把遇到蛇王的小插曲丢到了一边,丁丁单枪匹马对付熄灭的篝火,满头大汗,脸黑黑的,春寒犹烈,他却只穿一件衬衣,一个小毛背心,显得好不结实。仔细端详,其实他一点都不像约翰,更没有遗传约翰薄情的天性,一见到我靠近,就着急地说:“妈妈不要过来,会熏眼睛。”
一定是真的被那烟尘熏了眼睛,我有薄泪,氤氲到流露,杰夫不知怎么就看见了,递一样东西给我,说:“擦擦脸。”
我感激的一笑,接过来,真的擦脸,结果发现,那是一块香蕉皮。
两个男人在一侧捧腹大笑,丁丁笑得尤其厉害,几乎要昏过去了,靠在杰夫身上,猛然没了声音,我一阵心慌,赶忙扑上去搂住他:“丁丁你怎么了?”
原来只是笑得太厉害,一下子噎住了。我大出一口气,不知道怎么那么软弱,一下哭起来,抱住他喃喃:“不要离开妈妈,不要离开妈妈。”
他的小手在我头发上抚摸,很庄严地说:“丁丁不会离开妈妈的,就算人离开了,心也会在的。”
一个小小的孩子,如何学会说这样的话,我怔住,他咯咯笑着挣脱我,奔去杰夫那里了。<!--PAGE 4-->那天的野餐十分尽兴,我们几乎把所有带去的食物都一扫而空,杰夫教丁丁辨认草地和树从里的植物种类,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草,原来属于无数不同的种类,中间他们找到许多在春天气息里忙忙碌碌的昆虫,杰夫好像都和昆虫们很熟似的,每遇到一只,就说:“丁丁,来和金龟子先生打个招呼吧。”
于是丁丁庄严地大喊:“金龟子先生你好。”
金龟子先生也很配合,频频点头,还举起脚来挥舞一下。大概是“幸会幸会”的意思。
听到杰夫说:“以后你来这里野餐啊,需要什么帮助就来这里叫它们吧。”
丁丁认真地点头:“好的。”
然后说:“你以后不陪我来野餐吗?”
这问题也是我要问的,急切的望着杰夫,他却一派轻松的说:“可是你是男孩子啊,总有一天会长大的,要自己带别人来野餐啦。”
丁丁似懂非懂地想了一想,说:“就像你带我一样吗?爸爸带着儿子吗?”
尽管和杰夫无比亲厚,爸爸这个称呼,也没有诉诸于丁丁的口。直到此刻。
杰夫愣了一下。然后绽开笑容。
“是的。”他说,“就像我带你,爸爸带着儿子。”
总有一天会长大的。会成为一个父亲。原来丁丁也是有这个机会的吗?
也许是在阳光下,也许是在大自然中,也许是天地之美比一己悲欢更博大。
也许对于杰夫的信任,已经超越我所有的常识。
对于丁丁会在生死中轮回的事实,我忽然觉得没有什么好介意。
时光这样快,人生这样短。
倘若每天都活得好,渐渐也是老去,终究也要消逝。
反之亦然。
有什么理由,把时间浪费在愚蠢的担忧和恐惧上。
我从后面抱住丁丁,把脸压在他的脖子上,孩子身上是我熟悉的气息,象征一整个世界的安定和希望。
他的手反过来,抱住我。小小的手,还是有点冷。但放在我的身上,不就很快可以捂热吗?
我从前真蠢。
天色完全黑下去的时候,杰夫终于说我们该走了。
四周的草地上已经空无一人,天色丝绒一样蓝,远处的山峦起伏,在空中剪出黑色的边缘。虫鸣,风响,一阵阵的。极为幽静。
跟在杰夫的身边,在任何地方都不需要害怕,虽然没有什么根据,我这个想法却很坚定。因此大家一起慢慢收拾了东西,一样一样,放回他肩上背的那个袋子,放完一大堆之后,还是软软轻轻的。
对我们吹了个口哨,一手牵着我,一手牵着丁丁,说,我们走了。
的确也是走,还是走,我毫不在乎地跟随着他,心里盘算着到家后应该再煮一点粥,等一下睡前,说不定还是有点饿的。
主意打定,我看了一下我们走的路,咿,怎么一下就到了森林当中,两侧都是参天大树,森严肃静,拱出一条好不平整的道路,铺满黄色的落叶,笔直通向黝黑的远方,怎么看也看不到前面。看丁丁好像是睡着了,被杰夫抱在怀里,头软软地搭在他肩膀上。<!--PAGE 5-->我低声问杰夫:“这是什么地方啊?我们是回家吗?”
他温和的看着我,说:“是的,你要回去了。”
他说我要回去,那你呢,你不和我们一起吗?强烈的恐惧立刻攫取了我的意识。
杰夫不答,沉默中继续前行,这条路安静得让人窒息,偶尔传来一点声响,像是人悲伤的哭泣,或绝望的呻吟。转瞬即逝,更显得阴森。
唯一的安慰来自杰夫的手,不管发生什么事,总是这么温暖稳定。
惴惴不安中我们向着黑暗走去,但黑暗似永不会真的到来,一点点在我们面前后退,我们的脚下和眼前,始终有温暖的光微微照亮,但高天被树荫笼罩,并没有星辰或月亮。
不知道走了多久,杰夫慢慢停下步子,说:“美丽,你到了。”
“到了?到了哪里?”
我莫名其妙地四处看。杰夫注视着我,又说:“如果你可以回到你的过去,改变一样事情,你会改变什么?”
改变什么?我人生的遗憾那么多,没有努力念更好的大学,没有学过任何一种乐器,没有对初恋的人表白,父亲去世的时候没有能够见到最后一面,这一切中最惨重的,是选择了一个完全不合格的丈夫,从此将自己的人生全盘赔上。
我惨然一笑,说:“实在太多,就算给我一个橡皮擦一个一个去擦,擦完以后,我的人生就是一片空白。”
换言之,我的人生,就是由一系列不可逆转的错误组成的。
这样一想,也可以释然。
杰夫叹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声音里有疲惫,慢慢地说:“既然这样,那我们该走了。”
我不明所以,跟着他转了一个身,向来路又走回去,忽然带着笑说:“如果老天爷真的让我回到过去,改变一件事,那我要回到丁丁上小学的那一天。”
为什么是上小学那一天。
我伸手拉住丁丁垂下来的小手,放在嘴边亲吻,黑暗提醒了我他又即将死去,日日夜夜我都担心他永远都没有机会再醒来。
我要回到他上小学那一天,我要送他去上学,再接他回来。持之以恒,天天如此。
像所有溺爱孩子的母亲一样,担负起我应当有的责任,在他身边睁大我的眼,为他守住安全与危险间的那道线。若干年他会责怪我不给他机会社交,自立,独处,但那责怪于我,将是最甜美的回报,因他活着。
热泪滚下我的脸颊。
杰夫轻轻揽我入怀,那怀抱多么好。
听他轻轻说:“去吧。去好好生活吧。”
那两个字像子弹一样在我太阳穴边炸开,我眼前有光明,辉煌得犹如十个太阳爆炸。所有意识在这瞬间停顿,我感觉到有人在我身后轻轻一推,把我推前了一步,面前豁然开朗,怎么我已经回到了城里,站在一条街上。四周情景熙熙攘攘,一点不似梦境。<!--PAGE 6-->斑马线前三辆公共汽车依次驶入公交车站,减速,准备开门吞吐乘客。
路边一对夫妻打架,老婆的耳光刚刚好扇在老公的招风耳上,皮肤未打先红,实在敏感。
四人学生乐队在不远处一块空旷地方演奏流行小调,博路人扔下纸钞零散,
无数人埋头缩颈走过方寸之地,每个人的颜容都仿佛。
一队小学生排队走过斑马线,红灯。走在最前的,我定睛看,不是别人,正是我儿丁丁。对了,我为什么傻站在这里呢?我不是要来接他放学的吗?
挥手叫喊着丁丁的名字,我迎了上去。他也看到我了,笑容绽放,眉宇间带着洋溢出来的欢喜,向我跑过来。而此时周围响起许多人的惊呼。
我回头,看到一辆发了疯的庞大公车,向丁丁笔直地冲来。我想喊叫,却喊不出来,那种做母亲的本能使我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拼命地跑过去,一把把丁丁推开,背脊上一阵奇异的冷传来,我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醒过来的时候,我在雪白的病房里,全身石膏打得像个木乃伊一样,眼睛一睁我就抓住身边的护士,问:“丁丁呢?”
其实我看不到,眼睛也被包住了,甚至也没有办法大声问,因为一出声,就全身牵着痛。
但那位护士非常善解人意,带笑说:“别担心,你儿子非常好,连皮外伤都没有,你的情况也不错,虽然伤筋动骨,但是内脏都没有问题,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顺带还表扬我:“你真是一个好妈妈,为了儿子命都可以不要。”
我松了一口气,恍惚觉得真是这样,记忆里我每天都在接送孩子上学,那天有事耽误了一下,急忙赶过去,就那么凑巧,刚好把丁丁救出来。
知道丁丁没事,我才算真的放下心来,这时候听到儿子天使般的声音,从远而近,到了耳边,他扑在我身上,大叫:“妈妈,妈妈,你没事吧,你疼不疼?”
我摸索着抓住他的小手:“好热啊,是不是跑得热了。杰夫呢?”
丁丁没听清楚:“谁?”
我重复了一遍:“杰夫呢,他没带你玩吗?”
他漫不经心:“妈妈你说什么啊?杰夫不是昨天来我家要水喝的那个流浪汉吗,他早就不知去哪里了,怎么会带我玩啊?”
一下子又跳起来:“妈妈,我认识医院花园里所有的植物,医生叔叔说我是小天才。”
我在黑暗中睁大眼睛,面前浮现出杰夫那永远笑嘻嘻的脸,对我温柔地注视着,他最后对我说的话是:去吧。
去好好生活吧。<!--PAG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