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找五神族
安眼睛眨也不眨,退后一步,将门啪地一关,正撞上当先冲过来的两人,直端端撞了出去,滚在街上,被后来的人踩踏足下,满地挣扎,又掀翻了其他人,倒地者互相殴击,牙撕齿咬,大打出手,连累更多人卷入,场面顿时大乱,但无论踩者滚者,即使皮开肉绽,血流被面,都沉默以对,除了肢体碰触带来的声音,明明拥挤不堪的街道上竟然十分寂静。
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这些都是人。
正常人是不会这样的。
既然如此,后面那两个骑马的家伙就显然是始作俑者。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未曾卷入内战的进攻者在门前猛烈撞击,听声音来看,有几位仁兄使用了自己的脑袋作为攻城木,脑袋的好处是尺寸恰当,操作方便,不值得推荐的是硬度不够,折旧率非常高。
安仰头看了一下房顶,德黑兰位于地震带之上,城中不准建四层以上的高楼,这栋房子尤其矮小,一道木质横梁贯穿房顶作为主要承重,一盏灯垂下来,轻轻摇晃着。
他轻捷地跳起来,抓住灯架,另一只手再抓住横梁。
不知换了几轮脑袋之后,门中裂,暴徒们潮水一般涌入,此时安大喝一声,手臂往下一拉,整根横梁訇然坠地,连带整座房顶倒塌,将冲进来的人全部葬身于废墟中,而安随那一拉之势,冲天而起,就在空中些微停留的一瞬,他看准那两匹黑色骏马所立方位,引臂为弓,搭手为弦,以空气为利矢,灌注最大能量值,“嗖嗖嗖嗖”连续射出四箭,无形的箭矢带着凌厉绝伦的破空之声,如雷震般呼啸而去,速度快如光阴,千分之一刹那间正中目标。
两匹黑色骏马齐齐伫立,发出喑哑怪异的长嘶,声音如锈铁交击,随即四分五裂而开,但马身裂而不见血肉,只是化身为暗色尘灰,在空中四散而去,转眼无影无踪。
马上的青铜骑士跌落尘埃,站得笔直,血瞳睁到极致,缓缓扫射四周,被埋在倒塌屋宇中的暴徒只是一小部分,满街聚集的却越来越多,安四箭射完,已经发现自己根本无处可以落地。
19.
他观察力最为敏锐,很快就意识到青铜骑士的血瞳与街上汇集的活死人暴徒有最直接的关系,血瞳就像一盏灯,而混乱血腥的事态是滋养它们的能量之源,相辅相成的,灯光越明亮,便能令场面越来越不可收拾,远处传来警车的开道号声,但无论警察还是军队,都无法与妖物对抗,他们的到来只会令杀戮进一步升级。
这玩意儿是什么东西,从哪里来的,安一概不知,但今天晚上不干掉这两个王八蛋,可能整座城市就会陷入完全失去控制的大残杀。
德黑兰变成人间地狱会怎么样,其实安不算特别关心,问题是他还有两个灵魂拥有者要拜访,其中之一同样在德黑兰境内,要是他们就这么被同胞两口咬死了,安不是白跑一趟?空中停留的极限来临,安落到附近的一棵树顶,落脚的感觉很奇怪,那不是树叶,也不是鸟窝,而是——
青铜骑士的头顶。
是一种极虚无的感觉,但脚尖又未曾陷入,结实地踏着。
他们两个什么时候跑到脚下来的。
两双血色瞳仁缓缓抬起来,对他凝望,安近距离与他们一对上,脑海中忽然有一阵异样的灼热翻腾。
那是一阵极度的憎恨与愤怒之感。
来得无缘无故。
但怎么会真的无缘无故?
分明这一生中最不能回首的场面在眼前回放。阿落的胸膛被撕开,他天真的脸容瞬间被死亡染成煞白。
我的儿子。
我一生唯一的感情所寄。
仇恨系在安的脖颈上,比束缚普罗米修斯的铁链更坚固,比西西里福斯推动的铁球更沉重。
他张开口,发出沉重的喘息。
要去杀掉那剥夺我幸福的人,要让他的血洗干净我心头的灰烬。
安模模糊糊这样想着,不由自主挥出手臂,半边大树被劈开,青色汁液流出,他和青铜骑士一起落地,被紧紧夹在两人之间,身不由己的,想跟随他们的方向走,奔赴以血还血之屠场。
但这瞬间,极为突然,亦极为微弱的,内心深处,传来一声叹息。
像点滴清泉,固然无力扑灭焚灭天地的狂热火焰,却正好滋润了眼睑,使看的人有一刻的清明。
安立刻意识过来,像控制满街凡人一样,血瞳同样也控制了他。
只要心中有恶的种子,便在他们势力范围之内。
无论本身拥有多么大的能量或法力。
心为身之引,身为心之徒。
自己所创造出的阴影,就算天涯海角,都是逃不开的。
但安毕竟是安。
念及此,他当机立断,此时两害相权取其轻,立刻向异灵川发出了一个紧急飞行能力调用,附属的那一套神经随即得以启动,腋下徐徐生风,犹如长出两只巨大的无形翅膀,安升腾到空中,快速盘旋了一个圈,那两双血瞳执着地在地面仰望,搜寻他的眼神接触,安心中恼怒,双手弹出,铺天盖地纤细而锋锐的利线自指尖生出,向青铜骑士包围而去,寻找生命体上必然有的神经脉络,伺机突入,但徒劳无功。
青铜骑士的肉体仿佛是以虚无作为成分的。
任何有形的伤害,对他们都毫无作用。
利线穿过他们,空空****,一无所得。
不能得手,安立刻收回攻击,急速升空到高处,高到绝对脱离血瞳视力所控范围后,掉头向下一个目的地而去。
水晶球中让霍金哭成一个猪头的,就是这一幕。
情节场面之惊险生动,比任何好莱坞或宝莱坞的惊悚大片更具观赏性。
他一面看一面痛哭流涕,主要是为了利先生——好端端一个大家小姐,神形不见,仅存一点清明,还要千山万水到彼等险恶之处。自从自灵魂少掉一点之后,他变得比较多愁善感。
狄南美就不一样了,她把头埋过去猛看,看到完结,几乎把水晶球吃个囫囵,前者是发现了青铜骑士的存在,后者是看到安翩然上天。
什么时候开始,人都会飞了?
那这个世界还有救啊?
噼里啪啦把水晶球一收,南美跑出门去,过了两秒钟冲回来,把鞋穿上,拍拍霍金的肩膀:“我走了,小羊肩冻上,冻结实,等我回来吃。”
霍金猝不及防,愣了一阵才大叫起来:“你去哪儿啊,干什么啊,利先生没事吧?”
已经听不到回音了。
他随即追出去,在铁门那里停了下来,利宅建在非常空旷的所在,无论狄南美跑多么快,这么一会儿功夫,理论上都应该看得到背影的。
但是没有。她大概是乘着筋斗云飞走了吧。
四处冷冷清清,空空****,他一个人孤孤零零,凄凄惨惨。
望望天,正午天空明媚爽洁,浑然了无心事。霍金站了一阵,坐下来靠着铁门。
其实南美一天到晚都会玩失踪,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回他有强烈的预感。
似乎她一去,就不会再如往常一样回来了。
反正也没有人看,霍金忍了一会儿,决定哭起来。
他的预感没大错。
狄南美是个急惊风,说风就是雨,但要吓着她,等闲莫办,一定是通天的漏子。
比如说,青灵。
无论多么英明神武,她倒是和大部分正常女人共享一个特性:遇到大事,第一个跑去告诉自家男人。
在路上就把白弃找到了,狐族的内部通心术功能强大,尤其是四门显贵的专用频道,各以独家咒语作为代号,任你在天涯海角无所遁形,一搜就搜着,什么全信号覆盖3G视频,什么通讯无接缝流畅高清,比速度比效果,一律靠边站,之所以狐狸老公们很少起花花心肠,实在私情密会风险太大,为了一只狼人美女搭上性命,划不来,一群还差不多,狼人又太注重私隐……真麻烦。
对方一响应她就炸开了锅:“紫小白,紫小白,大事件,青灵降世,邪羽罗醒了。”
紫小白是她对白弃的爱称,因为白弃虽然姓白,却是一只绝无杂毛的纯正紫狐,她还曾经想过要帮爱郎做一件披风或者斗篷,背后绣一副对联:紫小白打遍天下无敌手,金大秦炒得股市全翻船,横批,南美全能。
金大秦指的是金狐秦礼,最擅长资本运营,为狐族执掌三界产业,结果对她向来百依百顺的白弃在形象问题上守住了自己最后的底线,抵死不从,而秦礼干脆扬言,白弃要是真的穿了这件衣服,他就和他们两口子都断绝血缘关系,绝不苟且,两兄弟进退协同,坚贞刚烈,终于保住了各自的令名。
听到狄南美的咋呼,白弃声音很镇定:“我知道。”南美愣了半秒:“昂?”
白弃重复了一遍:“我已经知道了。”
“How?”
“When?”
“伦敦,这几天股市剧跌,大批受损客人忽然失去理性控制,冲进证券交易所追杀理财经理,我正好在这边和秦礼谈一点事情,出手阻止的时候发现有青灵出现。”
南美倒抽一口冷气:“我看到的在西亚,难道?”
白弃证实了她的猜测:“是的,全世界都有,数量非常多,基本上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动乱与恶性案件,都有它们在背后。”
狄南美所做的最坏猜测,这一刻几乎被证明是真的:“邪羽罗不是醒了,邪羽罗根本就是出来了。妈妈的,小破在暗黑三界干什么吃的。”
白弃比较谨慎:“很有可能是,但我们现在无法证实。”
要切实确认邪羽罗的行踪,只有一个办法。
找五神族。
五神族。
基本上五神族委员会和大部分官僚机构一样,比较清闲,又比较花钱,比较,算是相当客气的用词,真正的情况是,五神族委员会经常性地几百年屁事没有,就算放在神台上供着,都嫌打扫卫生麻烦,问题是,每当纳税非人们觉得这浪费不可原谅,应该立刻通过动议让他们解甲归田卖红薯,非人世界就会闹出一两票大事,非这五个王八蛋联手不能解决,如此人们只好苟且下去,直到下一次信任危机发生,周而复始。
五神族委员会这一任的成员,狄南美若干年前在东京破魂大动乱中见过一次,彼此立场不同,还差点儿打起来,很难说有什么交情,但唯独风之辟尘例外。
狐族和半犀历来河水不犯井水,前者好折腾,后者很隐士,但偏偏南美和辟尘,在阴差阳错的历史长河中结下了难以磨灭的战斗情谊。这里的战斗,既有齐心协力的外战,也有互相残杀的内战,通常后者都因为食物引起,状况往往比较惨烈。
既然要找五神族,不用说,南美当然第一个是向辟尘而去。
白弃对她的自告奋勇表示赞赏,顺便又问:“你最近有猪哥的消息么?”
“没有,这个死鬼藏得很深,你找他干嘛?”
“上一次狐山祭祀,为十代祖先翻骨,从殉葬品中里发现了一本破魂书,我想给他看看。”
“破魂书?有说在哪里埋了很多金银财宝么?”
“没有,嗯,你要金银财宝干嘛?”
“我不要啊,但是听到有古书出土,大伙儿不都是这么问的吗?”
她和白弃胡搅蛮缠一番,脚下半点不停歇,风驭诀得心应手,眨眼穿越时空双重距离,来到半犀族的栖息之地。
犀之领,站在天上看,是一条向上小坡度绵延的黄色沙丘,沙丘表面点缀着一圈一圈的黑色岩石,那是半犀族人家居的入口,有的人房子比较大,门边或者上面就有更多的白色岩石,代表着窗户。<!--PAGE 4-->这条缓坡体积不大,似乎非常容易就可以跑到顶点,翻将过去,事实上却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因为沙丘的顶点代表另一个世界,只有行将死去的半犀,才能毫无障碍地走到那里,等待自己的灵魂升入祖先的乐土。
半犀族人生来就是修行的料,不爱生孩子,多少世代了人口就那么一点儿,所以非常安居乐业,既不用像其他种族一样,没多久就要把居住地人为扩展或干脆搬家,也不会稍不小心就凿透隔壁邻居的空间墙,谈不拢的就要打起来。
南美还是很小的时候,跟随狐王游学,到过这里一次,跟记忆中相比,眼前的一切毫无变化。
她走到离自己最近的岩石旁边,靠近了看,那黑色的东西并不真的是石头,而是玻璃一般剔透的物质,从这边看不过去那边,但似乎那边可以看得过来。
因为立刻就有人问:“您找谁?”
南美到处看了看,确认真的是从里面传来的,立刻高兴起来:“哎,您好,我找辟尘呢。”
辟尘?
里面的人一开始蛮狐疑的,念叨着说:“辟尘?”
然后就肃然起敬:“啊,我们长老啊?他去东京参加料理铁人全球挑战赛了!”
“料理铁人全球挑战赛?”
“这是一只犀牛该干的事情吗?”
听着南美的嚷嚷,主人觉得隔门对答不够礼数,于是顷刻间黑色石头从中间整整齐齐分开,像时间的利刃分开现实与记忆,梦幻般优美而整齐。
中间的空隙间,站着一只穿灰色长袍的半犀,嘴脸和辟尘大致一样,稍微瘦一点,不那么像猪,更醒目的是头上的角,很长,长得弯成两个弧形吊在耳朵旁边,亮晶晶的,散发微妙毫光,葳蕤可人,这是传说中的半犀之角,拥有无敌的净空净水之力,治理任何水与空气的污染,都能够立竿见影,猎人联盟多年追索,重金收购,鲜少斩获。
角这么长,说明他很年轻,因为越老的半犀,角越加炼化收缩,到了长老那一级的,干脆就脱落不见了。南美好多年前认识辟尘就没见过他的角,证明他经常号称自己走在青葱少年最前列纯属欺世盗名。
年轻半犀对南美毕恭毕敬行了一个礼,说:“是啊,他上次去看了初赛,回来以后觉得人家水平太低,所以决定亲自参加比赛。”
觉得水平太低,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南美品食涉猎算是很广了,也从来没有见过人界任何厨师能在所有烹饪领域都达到辟尘的境界,至多是某方面比肩,但是,比赛?
什么时候辟尘变得这么名利心重了?他把食牙族都赢光光了,还需要去人类那里要一个认同么?
年轻半犀仿佛看出南美在心里嘀咕什么,很客气地说:“长老离家前说,他去参加比赛,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方便人家找到他。”<!--PAGE 5-->这位小朋友打小住在这个土坡上,估计每天的主要节目除了修气炼角,就是看看电视,因此很天真地补充了一句:“我们长老是想让星探找他去主持节目么?**犀牛厨师,我觉得也会很受欢迎的。”
南美听到**犀牛厨师这几个字,忍不住爆笑起来,笑了几声,忽然掉头就走,眨眼就消失在了人家的领地之外,留下那吃惊的孩子朝天张望,自言自语道:“来找长老的人都好奇怪。”<!--PAGE 6-->